?為了規范自學考試銜接班學生退學退費行為,維護主考學校、銜接院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,保障學生的正常教學秩序,促進自學考試專本銜接工作健康持續發展。根據自治區教育廳、物價局、財政廳《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退學退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桂教財基〔2007〕237號)精神,結合自考銜接班的教學特點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學費管理
自考銜接班的學費應當按學年收取,不得跨學年預收。學生經備案繳費后,因學校原因中斷正常學習的,全部學費退還給學生。其他情形的學費按以下方法清退:
1. 學生繳費后,在學校正式開課前因故退學的,學費全額退給學生。
2. 自考銜接學生每年分兩個階段進行授課,第一階段開課后,學生自動退學的, 按應繳金額的50%清退;第二階段開課后,學生要求退學的,學費不清退。
二、教材費
學生入學領取教材后,因故退學的,學校應及時為學生結算已領取教材的費用,并按多退少補的原則予以結清。
三、退費時間及辦法
每年辦理二次次退費(時間4月底和10月底)。須由退費學生向所在銜接學校系部提出申請,填寫《廣西師范大學自考銜接學生退學申請表》(請在附件中下載),再由該校銜接辦學主管部門匯總各系部的學生退費材料及繳費票據,統一交我校繼續教育學院。經我校核準后按雙方合作辦學合同約定的學費比例辦理退費手續,把我校應退學費部分統一轉到學生所在的銜接學校。再由銜接學校通知退費學生到所在學校財務部門領取所退學費。? ? ? ? ? ? ?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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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西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
二〇一七年九月三日 ? ?